各学院:
为切实保障实习过程中师生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预防安全事故,现将实习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如下:
一是提高安全意识。各学院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实习安全管理工作的复杂性、严峻性,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以高度责任感抓好实习安全各项工作。
二是压实安全责任。要结合本学院实际开展的实习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和保障措施,进一步完善实习安全相关管理制度。层层压实安全责任,明确学院领导、实习负责人、指导教师的安全职责,务必到岗到人。
三是强化安全教育。各学院在实习开始前要结合专业实际进一步强化对实习学生的安全警示教育,提升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实习单位要对学生进行专门安全培训,明确实习现场的安全管理要求、相关规章制度、防护设施设备使用、救援避险方法等,重点提示各类风险隐患。充分发挥实习指导教师的作用,现场跟踪指导、提醒学生实习安全风险,进一步保障实习安全。实习学生出发前均须签署“校-企-生”三方实习协议及安全责任书、知情同意书,未签订安全责任书的,一律不安排实习。
四是排查安全隐患。各学院要组织师生全面排查实习全过程可能遇到的人身安全、个人信息安全、财产安全、交通安全、住宿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社交安全等方面的风险隐患,确保相关人员“知安全、会避险”。要严格筛选实习单位,要从实习单位资质、安全管理水平、工作环境、硬件设施条件等方面排查实习场所风险隐患。
五是完善应急预案。学院须联合实习单位针对实习期间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共同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包括自然灾害、工伤事故、交通意外、群体事件等。实习负责人和实习指导教师作为学生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充分发挥作用,明确实习期间纪律要求,明确告知学生紧急情况报告程序和联系人信息等,须保持动态联系,密切关注学生状态、环境及健康状况。学院要细化应急响应流程与操作规范,建立快速响应机制,明确第一时间报告要求和基本处置程序,畅通信息上报途径。
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落实落细各项安全要求,杜绝形式主义,全力守护实习师生平安。
教务处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