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教材建设和管理,根据《河北工程大学本科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校政〔2021〕63号),决定开展2023年度校级教材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申报立项教材需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教材所对应的课程原则上应是我校现有本科专业培养方案所涵盖的课程。不包括学术专著和论文集。
2.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实行国家统一编写、统一审核、统一使用。
3.优先支持以下教材申报立项:
(1)省级以上一流本科专业、通过专业认证(评估)专业或一流本科课程负责人担任主编或修订的教材;
(2)国家高等教育或我校教学亟需的教材,目前无正式出版的教材或现有教材内容陈旧、缺乏特色、不适应当前教学需要的教材;
(3)具有工程特色、服务学校教育教学和多元化特色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并反映我校教学、科研水平和最新成果的教材;
(4)系列教材、立体化教材、新形态课程教材和课程思政类教材。
二、申报条件与程序
1.教材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申报人(教材主编)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且作为主编只能申报一项教材建设项目,有在编的教材建设项目主编本次不能申报。
2.申报人填写《河北工程大学教材建设立项申请书》(附件1),所有教材编写人员(包括主编及校外参编人员)均需填写《教材编写人员政治审查表》(附件2),并经所在学院党组织审核同意后,由学院教学办统一将上述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材科。
3.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对通过评审的教材建设项目进行公示。
三、申报数额
学院申报数额原则上不超过3项,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确定建设项目并给予专项经费资助。
四、出版要求
1.教材编写完成后,由主编所在学院对教材内容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报学校教材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教务处教材科)进行审核备案。
2.立项教材建设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以教材定稿并提交出版社为结项必要条件,原则上应选择本领域影响力较大的出版社。
3.受学校立项资助的纸质版教材出版时须注明“河北工程大学本科教材建设基金资助出版”字样,并在正式出版后向教务处报送2部存档;受学校立项资助的数字化教材需报送其他相关材料进行备案。
五、提交材料
本次申报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组织申报,不接受教师个人报送。各学院于6月12日下午5点前将《河北工程大学教材建设立项申请书》(附件1)、《教材编写人员政治审查表》(附件2)和《河北工程大学2023年校级教材建设立项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jiaocai@hebeu.edu.cn,纸质材料报送教务处教材科(32号楼117室)。
联系人:张晓娟 刘彬 武祥兴 联系电话:0310-3969160
教务处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