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已经进入最后答辩阶段,各学院一定要严格要求,按照校政字[2021]63号《河北工程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组织好答辩工作,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答辩资格审查
对学生的答辩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有下列情况者不得参加答辩:
(1)毕业设计(论文)定稿查重不通过(二次查重不合格);
(2)学生缺勤(包括病、事假)累计超过毕业设计(论文)时间1/3以上者;
(3)论文质量达不到要求(包括格式不符合要求,格式按维普系统模板排版),答辩资料不齐全,指导教师毕设系统审核不通过;
(4)论文存在剽窃、伪造数据、代写毕业论文或其他学生不端行为;
(6)答辩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应取消答辩资格的情况。
二、答辩组织
(1)各学院按报送的2023届毕业设计答辩分组安排表安排答辩,学校督导组会对答辩情况进行抽查;
(2)答辩组至少由3名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设答辩组长和答辩秘书各一名,答辩秘书要记录好答辩过程,指导教师不得参加所指导学生的答辩;
(3)所有答辩工作需在2023年6月13日前完成,6月13日24:00前将毕业设计(论文)和毕业实习成绩录入综合教务系统,6月15日24:00前将答辩最终稿上传系统并完成查重检测工作。
三、答辩评分
答辩评分分三部分,指导教师评定成绩占30%,评阅老师评定成绩占30%,答辩成绩占40%,并在毕设系统进行评定,总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级记分,其中优秀比例应控制在15%以内,校优推荐比例不超过2%。
四、资料归档
按《河北工程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完成毕业设计纸质版资料和电子版资料的归档工作,并对本年度毕业设计进行工作总结,提交工作总结报告。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3969063
教务处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