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推荐煤炭行指委各专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通知》(全煤行指委〔2023〕2号)精神,现组织推荐各专委会委员,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名额5人
二、遴选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心职业教育事业,坚持原则,学风端正,作风正派,公正廉洁。
2.熟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理论水平,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并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5年及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应熟悉教育教学管理,一般应具有参与教学标准制订、教材建设等方面的工作经验。
3.具有较强的组织、沟通能力,能够围绕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认真落实煤炭行指委有关工作要求,有一定的时间和精力承担专委会的相关工作。
4.所在学院同意并支持委员在专指委的工作,能够提供必要条件保障。
三、材料报送
请有意申报学院,于6月15日前将签字盖章的《全国煤炭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委会委员推荐汇总表》(附件2)和《煤炭行指委下设专业(专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附件3)电子版(PDF+word)发送至邮箱jiaowsz@hebeu.edu.cn。
联系人:刘凤丽 肖欢 联系电话:3967689 3969062
教务处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