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河北工程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及相关补充规定、《河北工程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现将2023/2024学年转专业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对象及资格审核
1.已完成2022/2023学年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学任务的2022级普通全日制本科生。
2.申请转专业学生资格严格执行学校规定。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学生不得转专业到普通类专业。不符合专业对身体条件等有特殊要求的学生不能转入相关专业。
3.学生在校期间只有一次转专业机会,完成转专业工作后不能再转回原专业学习。
二、转入名额
本学年各学院转专业名额可登陆教务处主页“学生服务专区”下的“转专业报名”模块进行查询。学生可登陆相关学院主页了解转专业考核录取办法及要求。
三、报名及审核
拟申请转专业学生须在8月11日至8月14日登录网址:http://27.188.65.169:9900/zzy/完成报名申请并按转入学院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各学院于8月16日前完成申请转专业学生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根据学院要求完成考核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转专业工作,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制定工作方案、确定计划名额、受理咨询、组织考核,确保转专业工作各环节流程规范,转专业工作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严格履行回避制度,凡是涉及当年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提出转专业申请的我校教职工,应主动申请回避,不得从事与转专业有关的工作。
3.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及附件日程表的时间安排完成各项工作,按时上报有关材料及数据。
教 务 处
2023年8月7日
附件:2023/2024学年转专业工作日程表
时间 |
工作内容 |
责任部门或人员 |
8月8日-8月9日 |
各学院将转入计划名额报备教务处 审核通过后名单录入管理系统后供查询 |
各学院 教务处 |
8月10日 |
各学院公布转专业考核录取办法和相关工作日程安排 |
各学院 |
8月11日-8月14日 |
学生网上进行转专业申请填报 |
各学院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 |
8月15日-8月17日 |
各学院审核学生申报信息并组织考核工作 |
各学院 |
8月18日-8月21日 |
各学院公示拟录取学生名单(不少于3天) |
各学院 |
8月23日 |
各学院上报教务处转专业学生名单备案 |
各学院 教务处 |
8月24日 |
教务处公布转专业名单完成学生学籍变更,学生开学后到转入专业所在学院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学生如放弃转专业资格,需在24日前提交放弃转专业的书面材料) |
教务处 各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