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2023/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安排,现将本科教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8月28日开始课堂教学。要求各学院督促任课教师严格按照教学计划进行教学活动,做好开学第一周课堂教学秩序检查及教学督导工作,确保教学秩序平稳有序。
二、学院要及时了解本学期任课教师情况,对因特殊情况或其他突发情况的教师,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做好教师更换或调课工作,并报教务处备案。
三、学院要为学生提供最新的班级电子课表,组织新生在入学教育期间熟悉教学环境。
四、按照教学进度做好学生实验、实习等实践教学安排。
五、持续做好常态化教学秩序检查工作,加强对教学工作的督导检查,对任课教师听课全覆盖,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沟通解决并予以反馈。
教务处
2023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