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23〕56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一、工作原则
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河北工程大学学科专业调整优化实施方案(2023-2025)》要求开展专业设置工作。
二、工作内容
(一)2024年拟申报备案的新增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
(二)已获批中外合作办学并已招生满一年专业。
(三)已停招需申请撤销或复招专业。
三、材料提交
(一)拟新增专业要充分论证人才的社会需求、师资条件、教学资源保障等,按要求提交《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4)
(二)已获批中外合作办学并已招生满一年专业需按照新增专业提交备案材料。(附件4)
(三)撤销或拟复招专业需结合专业实际进行充分论证,由专业所在学院提交撤销或拟复招专业申请。(附件5)
四、材料要求
以上材料经学院院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9月18日(星期一)前将(PDF+Word版)发至邮箱jiaowsz@hebeu.edu.cn。
联系人:刘凤丽 安娜 电话:3967689
教务处
2023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