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文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和《河北工程大学本科学籍管理规定》,对已超过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或休学期满未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提出复学申请的同学拟作退学处理。本次涉及2004-2021年期间专科学生6人,本科学生41人。经学院上报,学校研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26日。如有异议,可电话联系河北工程大学教务科(联系电话:0310-3969058/3969061)
河北工程大学
2023年12月27日
附件:
河北工程大学2004-2021年专科/本科47名拟退学学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