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5年高等教育(本科)河北省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高等教育(本科)河北省教学成果奖应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反映新时代推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全面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能力取得的新成果,代表建设高质量本科教育、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的方向。
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内容主要包括:构建“大思政”育人格局,加强卓越拔尖人才培养、深化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深化创新教育改革、推进高等教育教学数字化,加强教师教育、提高教师教学能力、深化教育教学评价改革等方面。
二、申报条件
(一)已获得过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如无特别创新,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成果的研究项目应经过学校或有关部门的立项或批准,项目应结项并有立项或批准部门的成果鉴定证书或结项文件。教改效果显著、实践成果丰富的省级以上教学改革立项或质量工程项目可优先考虑。
(三)教学成果二等奖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特等奖和一等奖应经过不少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实践检验截止时间为推荐此次省级教学成果奖发文的时间。
(四)成果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成果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成果主要完成人单位发生变化的,以成果实施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的单位为准。
(五)教学成果应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实用性和应用推广价值,理论研究成果应以论文、论著、教材等形式体现。论文应在公开发行的报纸、刊物、杂志上发表,论著、教材应正式出版;教材类须被本学校或同类学校使用(由出版单位或学校教务部门提供证明)。申请教学成果奖应省内首创,体现改革创新和可操作性。
(六)申报教学成果奖时,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3个,每项成果的完成人不超过15人。
三、材料报送
申报材料包括:
1.《高等教育(本科)河北省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1)、教学成果总结报告(不超过 5000 字)、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
2.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教学改革项目等支撑或旁证材料电子文档(PDF格式);
3.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及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PDF格式);
4.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的,视频时长控制在 10 分钟以内,画面清晰、图像稳定,声音与画面同步且无杂音。分辨率:1920*1080 25P 或以上;编码为:H.264,H.264/AVC High Profile Level4.2 或以上;封装格式为:MP4;码流为:不小于 5Mbps;
5.其他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
6.高等教育(本科)河北省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附件2,Excel版+PDF版)。
请各学院于9月19日17: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汇总发送至邮箱jiaowsz@hebeu.edu.cn,逾期不再受理。纸质版材料上报时间另行通知。
申报推荐材料应真实、可靠、无误,请各学院务必严格审核,弄虚作假者将取消推荐资格。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学科。
联系人:刘凤丽 米怡然 联系电话:3967689
四、本通知为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预通知,省教育厅下达正式通知后以正式通知为准。
教务处
2025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