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教科信厅函[2023]5号)和河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的通知》(冀教高函[2023]10号)的文件要求,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具体事项如下:
一、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学习,严格落实《规范》要求,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消除安全隐患。
二、落实《规范》中涉及二级学院的要求,成立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管理小组,健全各项制度,签订安全责任书等。
三、根据学习和落实情况写总结报告,于3月5日前发电子邮箱:shijianjiaoxueke@hebeu.edu.cn。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3969063
教务处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