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阶段性总结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3]3号)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阶段性总结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处函[2023]8号)的要求,请涉及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学院督促各中心按时填报阶段性总结报告,具体要求如下:
一、填报对象
我校所有的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均需填报,共7个,名单如下:机械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力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结构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现代信息技术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能源与环境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物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水利水电综合实验教学中心。
二、填报内容
1. 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报告(2021年)
2. 省级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报告(2022年)
3. 省级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阶段性总结报告(2018-2022年)
4. 省级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整改报告(该文档8月份上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填报要求
各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参考模板按要求填写年度报告、总结报告,并与6月10日前将纸质版盖章后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202房间,电子版发 shijianjiaoxueke@hebeu.edu.cn,整改报告提交时间另行通知。请各学院督促各中心按时提交,7月份省教育厅将对各示范中心进行现场考察。
联系人:王老师 罗老师 联系电话: 0310-3969063
教务处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