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河北工程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项目过程性管理,现开展学校教改项目进行中期报告备案、逾期未结题项目集中清理工作及延期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中期备案
2022年立项的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提交中期报告备案材料、各单位完成汇总审查工作后报教务处备案。
截止时间:2024年4月10日。
二、逾期项目
(一)省级项目
2018年(含)之前立项未结题的省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作“终止”处理。项目负责人需填写《无法结题教研项目情况说明表》,各单位汇总后上报教务处。
截止时间:2024年4月15日。
(二)校级项目
2018年(含)之前立项未结题的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符合结题条件的,由项目负责人填写结题申请,按照要求向所在单位提交结题验收材料,各单位汇总后上报教务处;未达到结题条件的,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无法结题教研项目情况说明表》作“终止”处理,各单位汇总上报。
截止时间:2024年4月15日。
三、延期项目
(一)2019年(含)至2021年(含)的各类各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结题申请,按照要求向所在单位提交结题验收材料,各单位汇总后上报教务处。
(二)2019年(含)未达到结题条件的,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情况说明作“终止”处理,各单位汇总后上报教务处。
(三)2020年(含)至2021年(含)未达到结题条件的,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调整/变更申请表作“再次延期”处理,各单位汇总后上报教务处。
截止时间:2024年4月15日。
四、其他
(一)各项工作上报材料要求详见附件,所有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jiaowsz@hebeu.edu.cn。
(二)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要求做好中期备案、逾期清理及结题验收工作。
(三)学院严格履行项目审查职责。
(四)按照《河北工程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对未按要求完成研究工作的项目负责人及学院给予相应处理。
联系人:刘凤丽 米怡然 联系电话: 3967689
教务处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