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管理,扎实推进专业建设,提升专业建设与国家需要、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应用型人才需求的契合度,有力地促进专业建设高质量发展,现就开展我校本科专业评估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一)学校在招所有本科专业。
(二)已获批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专业认证(评估)通过专业不参加本次专业评估。
(三)目前已停招拟复招专业。
二、评估程序
(一)学院自评(2024年5月7日-5月24日)
各学院成立专业评估专家组,按照本科专业评估实施方案要求,对照专业评估指标体系,开展学院专业自评工作。完成专业评估汇报PPT、专业自评表及相关支撑材料。
(二)学校评估(2024年5月27日-6月21日)
学校成立专业评估专家组,按照专业评估指标体系,以专业建设汇报(不超过20分钟)和核查支撑材料的形式进行学院专业建设情况评估,给出专业建设意见,形成专业评估结论。
(三)反馈整改(2024年6月24日-6月28日)
各学院根据专业评估结论和专业建设反馈意见,形成专业整改方案报告。
三、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客观真实反映专业建设情况,确保数据及支撑材料真实可靠。
2.专业建设相关支撑材料时间要求自2021年6月至2024年6月。
3.专业评估汇报PPT、专业自评表电子版。请于5月24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jwpingguban@hebeu.edu.cn。
4.专业整改方案报告电子版。请于6月28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jwpingguban@hebeu.edu.cn。
教务处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