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推荐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委员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职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能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刻理解高等教育有关政策,遵纪守法。
2.师德高尚,教风端正,治学严谨,教学能力强。
3.熟悉本科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工作,具有丰富的教学或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近五年来坚持为本科生上课。专业建设负责人、教学名师、教学成果奖获得者、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获奖者、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优先。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应具有教授职称;其他委员应具有教授或其他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4.组织协调能力较强,能够保证参与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的时间。原则上一人不能在多个教学指导委员会任职。
5.身体健康,具有胜任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的身心条件。鼓励推荐45岁及以下专家和女性专家加入教学指导委员会。
6.专项工作指导委员会专家应具有较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职称要求可适当放宽。
二、推荐办法
1.同一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专家1人,所推荐的学院总人数中45岁及以下的比例不低于30%。
2.各学院推荐专家时,应标注是否推荐其担任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监督委员。
3.学校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名额择优推荐。
三、材料报送
1.《专家推荐信息表》(附件1)电子版(Word+PDF版);
2.《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Excel+PDF版);
3.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6月4日17:00。
以上材料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邮箱jiaowsz@hebeu.edu.cn。
联系人:刘凤丽 米怡然 电话:3967689
教务处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