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24﹞1号)、河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和《河北工程大学学科专业调整优化实施方案(2023-2025)》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已完成预备案、2024年进行备案、拟于2025年招生的专业;
(二)2025年拟备案专业今年需进行预备案;
(三)需要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的专业;
(四)已停止招生按规定需申请撤销专业,或根据实际申请复招的专业。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2024年备案专业
2023年已经预备案的专业,今年启动备案工作,需提交如下材料。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4);
2.本学院专业发展规划;新专业设置论证报告;拟设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
(二)申请新增专业
拟增设本科专业,今年进行预备案。审核通过预备案的专业,第二年方可正式备案,正式备案通过,第三年方可招生。正式备案的专业须与预备案专业相同或相近。需提交如下材料。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4);
2.学院增设专业申请与现有专业调减报告;预备案专业论证报告;
3.《预备案表》(附件6)。
(三)修改专业修业年限、学位授予门类的专业。
申请程序、提交材料与申请新增专业相同。
(四)撤销或拟复招专业
提交《撤销或复招专业申请》(附件5)。
三、其它要求
提交材料经学院院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6月26日(星期三)前将(PDF+Word版)发至邮箱jiaowsz@hebeu.edu.cn。
联系人:刘凤丽 安娜 电话:3967689
教务处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