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校已进入本学期期末考试周,为加强本科生期末考试工作,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规范考试管理,端正考风,严肃考纪,促进学风,确保考试严格、公正、规范,现对各学院提出以下要求:
第一,认真组织落实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教师学习《河北工程大学普通本科课程考核管理规定(试行)》第七章监考教师职责和第十一章考试违纪、作弊认定等重点内容。严格落实第六章考试安排的要求、切实履行第八章巡视人员职责。组织学生熟悉考试纪律要求和《河北工程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的相关内容。
第二,学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监考教师应切实履行职责,维护考场正常秩序,妥善处理考试过程中各类问题,严肃处理考试违纪作弊。
第三,考生严禁携带手机、智能手表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随身携带以上设备参加考试的,无论使用与否,均认定为考试作弊。对在互联网、微信、QQ、微博等平台发布传递考试试题(答案)内容图片等涉考作弊信息的,将按照“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或其他器材作弊” 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四,监考教师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落实考场金属探测仪和屏蔽仪的使用,杜绝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进入考场。对于未履行监考职责,发生失职、失察行为达到教学事故标准的,将依据学校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第五,本学期起将试运行电子监考系统,对考试期间考场进行全程监控和录像,并实施考试回放抽查制度。对考试电子监考或回放巡查过程中发现的教师、学生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将依据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第六,各学院要做好考试期间学生所在考场的巡视巡查工作,要认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巡考,及时处理考试过程出现的各类问题并按时反馈,发挥督导督察作用,确保期末考试工作顺利,
第七,自本周起,公共教学楼将全天开启5G屏蔽器,请仍有教学任务的教师和学生周知。
教务处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