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课程体系对专业毕业要求达成度的支撑,确保课程建设有效支撑毕业要求的指标达成,建立面向产出的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机制,现就开展学校本科专业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2021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体系。
二、评价阶段
(一)学院自评(2024年6月27日-7月21日)
1.各学院成立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工作组,组织开展学院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工作。
2.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应依据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专业认证(评估)标准、学校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各专业现行培养方案、学校本科教学主要环节质量标准。
3.各学院按照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实施方案,对培养方案中的课程设置能否满足标准要求、课程体系是否具有系统性、课程设置能否合理支撑所有毕业要求、课程体系能否满足国家、区域经济发展需求,凸显专业特色等方面组织开展学院自评。
4.学院自评结束后,形成每个专业的课程体系自评报告,并整理相关支撑材料。
(二)学校评估(2024年7月22日-7月28日)
1.学校组织专家对学院每个专业的课程体系自评报告和相关支撑材料进行核查评审。
2.专家组成员依据相关标准和学校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实施方案,给出各专业课程体系评价意见。
(三)反馈整改(2024年7月29日-8月11日)
1.教务处综合专家组意见将各专业课程体系评价结果反馈至学院。
2.学院根据反馈结果认真组织各专业进行持续改进,制定课程增、减、调整计划,完善课程体系,相关改进结果以文字材料反馈教务处备案。
三、评估要求
1.各学院按通知制定学院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实施细则,形成课程体系评价的常态化机制。
2.学院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实施细则、专业课程体系自评报告及支撑材料电子版于7月22日前,改进结果材料于8月12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jwpingguban@hebeu.edu.cn。
联系电话:3969740 崔老师。
教务处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