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教育理念,完善以学生学习的产出目标为主线、以产出目标评价机制为底线的质量保障机制,根据《河北工程大学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实施方案(试行)》(校政字〔2023〕32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所有课程
二、评价目的
通过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发现课程教学环节的短板,优化课程目标,持续改进课程教学各环节。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工作,制定评价实施细则,明确评价工作具体责任人。严格按照课程教学大纲开展课程目标达成评价分析,明确达成评价和教学过程中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建议或措施,形成《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报告》。
2.各学院应安排专人对《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报告》进行审核,确保课程目标达成评价的实际效果。
3.请于7月28日前提交本学期《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报告》(电子版)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jwpingguban@hebeu.edu.cn,文件命名方式为“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报告”。
教务处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