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 2024/2025 学年秋季学期教学执行计划,现就教学任务安排录入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时间要求
(一)教学任务录入时间
实践教学任务安排录入时间自7月6日开始,7月8日结束;
理论教学任务安排录入时间自7月9日开始,7月14日结束。
(二)教学安排录入时间
理论教学安排时间自7月15日开始,7月29日结束;
实验教学安排时间自8月1日开始,8月10日结束。
二、教学任务录入要求
(一)学时要求
1.教学任务中任课教师的授课学时数应和教学执行计划规定的理论或实验学时数一致。
2.同一课程多位授课教师,每位教师均应有各自学时分配,每位教师分配的学时数之和为教学执行计划规定的总学时数。
3.本学期教学周共计18周,请根据课程学时(尤其是小学时课程)合理均匀安排本学期授课进程。
4.课程授课的平均周学时不应超过执行计划的平均周学时要求,并且在整学期内学时分配合理。
5.课程含有理论学时和实验学时应同一时间完成录入。
(二)教学班要求
1.遵循相同专业,小班授课的课堂教学原则设置教学班。
2.公共课原则上班数不应超过4个。
3.专业课原则上班数不应超过2个。
(三)授课教师要求
1. 根据《河北工程大学关于教授、副教授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的规定》,落实教授、副教授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要求。
2.自本学期起,授课教师授课教学工作量以综合教务系统记录为准,请准确录入课程授课教师的信息。
三、教学任务安排要求
(一)课堂安排时间
1.原则上课程的课堂授课节次连排不得超过2节(设计类课程、特殊要求的课程除外)。
2.同一门课程的相同课堂同一天其授课节次不得超过2节(设计类课程、特殊要求的课程除外)。
3.同一班级的不同课堂授课在同一天连排不得超过6节。
4.班级课堂授课同一周内的授课时间应均匀分布,确保学生有自主学习时间。
(二)课堂安排地点
1.第一公共教学楼教室的场地类型为“多媒体教室”,第二公共教学楼教室的场地类型为“多媒体教室二”。
2.开展教学改革和进行信息化授课的课程可在第二公共教学楼西楼9个场地类型为“智慧教室”的场地中进行选择。
3.设计类课程、上机类课程、实验课程等可根据具体的授课需求选择场地类型。
(三)教学任务录入完成后,应在本学院网站公布下学期开设课程的教学大纲、教材、参考用书等。
教 务 处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