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河北工程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现将2024/2025学年转专业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对象及资格审核
1.已完成2023/2024学年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学任务的2023级普通全日制本科生。
2.申请转专业学生资格严格执行学校规定。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学生不得转专业到普通类专业。不符合专业对身体条件等有特殊要求的学生不能转入相关专业。
3.学生在校期间只有一次转专业机会,完成转专业工作后不能再转回原专业学习。
二、转入名额
本学年各学院转专业名额可登陆教务管理信息服务平台报名申请下“学生转专业申请”菜单下进行查询。学生可登陆相关学院主页了解转专业考核录取办法及要求。
三、报名及审核
拟申请转专业学生须在8月5日8:30至8月9日17:00登录教务管理信息服务平台完成报名申请并按转入学院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各学院于8月11日前完成申请转专业学生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根据学院要求完成考核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转专业工作,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制定工作方案、确定计划名额、受理咨询、组织考核,确保转专业工作各环节流程规范,转专业工作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严格履行回避制度,凡是涉及当年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提出转专业申请的我校教职工,应主动申请回避,不得从事与转专业有关的工作。
3.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及附件日程表的时间安排完成各项工作,按时上报有关材料及数据。
4.各学院务必将转专业工作安排通知到每一位已完成2023/2024学年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学任务的2023级普通全日制本科生。
教 务 处
2024年8月1日
附件:2024/2025学年转专业工作日程表
时间 |
工作内容 |
8月2日-8月3日 |
各学院将转入计划名额报备教务处 审核通过后名额录入管理系统并在系统中进行报名的相关设置。 |
8月4日 |
各学院公布转专业考核录取办法和相关工作日程安排。 |
8月5日-8月9日 |
学生网上进行转专业申请填报 |
8月10日-8月12日 |
各学院审核学生申报信息并组织考核工作。 |
8月13日-8月15日 |
各学院公示拟录取学生名单(不少于3天) |
8月16日 |
各学院上报教务处转专业学生名单备案 |
8月19日 |
教务处公布转专业名单完成学生学籍变更,学生开学后到转入专业所在学院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学生在校期间只有一次转专业机会,转专业工作完成后不可再转回原专业,请谨慎报名。学生如放弃转专业资格,需在19日前提交放弃转专业的书面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