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24]3号)《河北工程大学防范冒名顶替上大学问题长效机制实施细则》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对2024年录取的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复查职责及分工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领导下进行,统一组织,分工负责。资格复查工作由教务处牵头组织,后勤管理处、安全工作处、监察处协助,各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二、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1.新生身份审核
(1)各学院要对新生的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高考准考证、户口迁移证、高考加分资格证明等报到材料进行查验,按照电子照片、准考证照片、录取通知书照片、身份证照片、纸质档案照片和考生本人“六对照”的原则,对入学新生进行身份查验。若发现问题,要查明原因,汇总报招生办公室。
(2)学院核验《河北工程大学新生入学学籍表》内的打印信息及照片,打印信息及照片齐全无误,应指导学生本人填写相关内容。如有问题,学院应在学籍核对单中注明相关缘由,由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
2.档案审核
各学院应依据新生学生信息卡对新生档案进行核查,认真验查考生的高中档案及密封状态,办理验收登记手续。对于没有档案的新生,应告知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补齐。对提供材料不全、未能及时提供本人纸质档案、信息不一致等情况,立即进行核实。对通过享受高考加分政策录取新生的有关资格证明材料、通过农村和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政策录取的新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核。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招生办公室。
3.体检复查
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体检的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体检复查。复查中发现患有严重疾病、不符合专业录取要求的学生,校医院写出复查报告,提出延期入学、休学、退学的建议,并及时通报相关学院。
4.特殊招生类型学生的资格复查
艺术类专业、体育类专业录取新生除复查上述内容外,还要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建筑与艺术学院、体育与健康工程学院要制定具体的复测实施办法并于9月30日前完成复测工作。
对入学专业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学生,学院应查明原因、摸清情况,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报招生办公室。
三、复查结果及处理
各学院于9月30日前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反馈表》(附件)报送至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行政服务中心202室)。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结果须经核查负责人、部门负责人(院长)签字后报招生办公室;对于在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中存疑考生,由招生办公室整理并经学校纪检部门查实后,报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统一处理。对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未能及时报到的新生,待报到后再做核查。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是一项政策性、纪律性、时效性极强的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对新生资格复查工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责任制,精心组织,避免疏漏。学校纪检部门对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落实和制度建设开展检查,全程监督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学籍学历管理等工作。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滥用权力、失职失责等情形,一经查实,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对于查实的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方式冒名顶替入学以及其他违规录取的新生,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学校纪检部门负责受理信访举报。对信访举报的问题线索,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期间投诉举报电话:0310-3969280,举报电子邮箱:hbgdjw@hebeu.edu.cn
附件:2024年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反馈表
教务处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