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应用型示范专业遴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开展我校应用型转型示范专业(以下简称示范专业)建设遴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2023年申报的主打或骨干专业。
二、申报名额
1.学校推荐河北省教育厅名额1个。
2.每个学院限报1个主打或骨干专业参加评审推荐。
三、遴选方式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照应用型示范专业建设标准(冀教高函〔2023〕67号文件)进行评审并择优推荐。
四、材料提交
1.《应用型示范专业建设申报书》(word+加盖学院公章的PDF版)(附件2);
2.成果支撑材料(PDF版),需编排目录,目录见附件2;
各学院需对以上材料进行初审,并将以上所有材料电子版于10月9日前将发送至jiaowsz@hebeu.edu.cn。
五、其他要求
各学院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取消申报资格。对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票否决:
1.未按时间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
2.填报虚假信息违规获取支持的;
3.提交的材料混乱影响遴选的;
4.年度经费管理和使用违反财务有关规定的;
5.考核年度存在违规违纪办学行为或出现重大责任事故、安全事故以及重大负面舆情的;
6.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行为。
联系人:刘凤丽 肖欢 联系电话:3967689 3969062
教务处
2024年9月27日
附件
1.《应用型示范专业建设标准》
2.《应用型示范专业建设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