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24〕51号)文件要求,现组织2024年下半年省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题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省教育厅正式公布立项满两年的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结题验收材料
(一)结项要求和标准见附件2。
(二)需提交的材料要求见附件3。
(三)通过学校验收鉴定的项目,需报送的纸质版材料另行通知。
各单位对结题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填写《河北省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4,Excel+PDF版),并将以上所有材料电子版于11月27日前将发送至jiaowsz@hebeu.edu.cn。
三、结题验收程序
1.自主申请。项目负责人须按申报计划完成预期的研究和改革实践任务,取得预期成果,最终成果与批准立项时的预期成果相符,可申请结题。结题材料电子版各单位发送至教学科邮箱。涉及调整项目人员、研究计划等内容的项目,须附上《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调整申报表》。
2.学校验收。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材料进行鉴定验收。
3.系统填报。通过学校验收鉴定的项目,项目负责人登录“河北省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网址https://hbgdzhjy.mh.chaoxing.com/),按照工作流程(详见平台操作手册)和系统提示,填报项目基本信息后,将加盖学校公章的PDF版项目立项申请书、结项鉴定表以及与项目研究内容高度相关的成果材料上传到系统。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纸质材料报送。省教育厅验收通过后,各单位将结项鉴定表(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
联系人:刘凤丽 米怡然 联系电话:3967689
教务处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