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服务
⒈ 由各学院(部)统计为外学院上课情况,学院(部)教学院长签字,报教务处审核;
⒉ 教务处根据全校学生数、专业性质计算出全校的总工作量数;
⒊ 根据全校总工作量数计算出学校编制数。根据编制数计算出学校教师额定工作量数;
⒋ 计算出各学院应有编制数;
⒌ 计算出各学院课酬总数;
⒍ 报主管校长批准后,由财务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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