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师教学和研究能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河北工程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校政字〔2021〕3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开展2022-2023年度河北工程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原则上应在《河北工程大学2022-2023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指南》规定的立项范围之内(附件1)。
2.同年度作为课题负责人只可申报一项校级或省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项目申请;校级在研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主要参加人(项目排名前三) 申报新项目,可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项目申请。
3.项目负责人需在我校从事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重点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二、名额分配
1.校级教改项目共计60项,其中课程思政项目12项(重点项目2项,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共10项),其他项目48项(重点项目8项,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共40项)。
2.根据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专业认证(评估)专业确定各学院推荐名额总数(附件2),学院推荐未满足分配名额按实际推荐数,超出分配名额按照学院推荐顺序确定。
三、申报材料
1.《河北工程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书》(附件3)
2.《河北工程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
四、材料要求
1.汇总表需按推荐顺序排序。各学院申报相关材料需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材料申报。
2.电子版材料(PDF+word)申报书命名“项目名称+负责人”;总文件夹命名为“校级--学院名称”;子文件夹命名为“思政类--重点项目”“思政类--一般项目”“思政类--青年项目”“其它类--重点项目”“其它类--一般项目”“其它类--青年项目”。以上材料压缩打包后于2022年12月20日下午5:00前发送至邮teaching@hebeu.edu.cn。
3.其它部门申报的相关材料按照以上要求直接发送邮箱。
联系人:刘凤丽 肖欢 闫瑞叶 联系电话:3967689
教务处
2022年12月4日